【文匯專訊】在半年多時間裡,(福建省)古田縣一養豬場老闆陳某,多次誘騙員工的12歲幼女到家中、養豬場等場所,以威脅手段對其實施強暴並致其懷孕。近日,陳某因犯強姦罪被古田縣法院判刑7年。
2007年4月,四川民工曹某夫婦來到古田縣一家養豬場打工,將12歲的女兒小芳寄在養豬場老闆陳某家中吃。
今年暑假的一天,曹某夫婦發現小芳懷孕了。在父母的百般詢問下,小芳終於說出了真相。「是養豬場的陳叔叔做的,我去他家看電視,他就讓我脫褲子。」小芳說,由於害怕,每次中午受凌辱,她只能忍氣吞聲。
7月14日,小芳的父親報了警。8月12日,警方將陳某抓獲。經預審,陳某如實地供述罪行。據陳某交代,2007年12月到2008年7月的半年裡,他趁中午吃飯時機,多次誘騙小芳到家中、養豬場附近等地,對小芳實施強暴。(來源:福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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