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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如果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中方將跨國追究並訴訟,堅決維護中方相關利益方的合法權益。昨天,中國政府網公佈了四部門聯合印發的《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相關利益方跨國追究與訴訟工作指引》。
據北京晨報報道,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外資非正常撤離中國相關利益方跨國追究與訴訟工作指引》中指出,近年來,我國部分地區出現少數外商投資企業非正常撤離的現象,給中方相關利益方帶來嚴重經濟損失,亦對我國的雙邊經貿往來和地方社會穩定造成一定消極影響。《指引》的出台正是為妥善解決外資非正常撤離後的相關問題,消除各種消極影響,預防此類事件的再度發生。這也是正式將外資抽逃之「追責」上升到國家高度。
《指引》明確提出,外資非正常撤離事件發生後,中方當事人要及時向有關司法主管部門申請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各主管部門可根據各自系統內工作程序及我國和相應國家簽訂的《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或《刑事司法協助條約》,通過條約規定的中央機關在本國向外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外方根據所締結條約有義務向中方提供司法協助。
《指引》規定,中方當事人提起的民事訴訟在我國法院勝訴後,如敗訴的外國當事人在中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勝訴方可依據中國和相應國家簽訂的《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的相關規定或依據敗訴方在國外的財產所在地的法律,請求外國有管轄權的法院承認和執行中國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
對於極少數惡意逃避欠繳,稅額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員,《指引》指出:「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在立案後,可視具體案情通過條約規定的中央機關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國提出引渡請求或刑事訴訟移轉請求,以最大程度地確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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