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港媒報道,東周刊前執行總編輯李倩修,因02年東週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八日宣判,等候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
裁判官林嘉欣在裁決時表示,有證據顯示被告在出版時,扮演著重要角色,含有領導的元素。
同案的前總編輯早前被判入獄六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