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台高院今天凌晨撤銷台北地方法院無保釋放陳水扁的裁定,發回更裁。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下午表示,合議庭決定明天下午2時在第7法庭開庭審理是否再次羈押,並傳喚陳水扁到庭。
黃俊明表示,合議庭原本打算明天上午開庭,但陳水扁因控告國防部長陳肇敏妨害名譽案,上午10時必須到高院開庭,所以順延到下午進行。
黃俊明之前又表示,上午10時20分左右已收到高院裁定書及相關案卷,並通知合議庭3位法官,由於案卷繁多,且合議庭上周才接手本案,所以「必須花一點時間研究」。
黃俊明表示,扁案合議庭由受命法官徐千惠、審判長蔡守訓、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由於特偵組這波的起訴範圍大於原國務費案甚多,且高院囑咐「原審法院應本於法律精神及本裁定要旨,妥適裁處」,合議庭勢必仔細研究案卷後,再開庭審理。
蔡守訓中午返回法院審閱文件後決定開庭時間。另外,高院上午派人把裁定書送往陳水扁寓所,但他沒有親自領取。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是在今日凌晨1時52分,對外宣佈對二度陳水扁羈押抗告案作出裁定。
台灣高院發言人溫耀源指出,合議庭決定把台北地院無保釋放扁的原裁定撤銷,並指出特偵組有抗告權。
溫耀源有指出,陳水扁涉案嫌疑重大,有逃亡的可能,陳水扁身邊的「國安」人員並無法防止陳水扁逃亡。台北地院原裁定指扁家海外鉅額財產不是陳水扁的名義所有,就認為陳水扁沒有逃亡之虞,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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