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八條規定: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第十九條中也明文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這樣一場國旗比基尼的泳裝秀算不算玷污國旗?該不該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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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看《國旗法》的規定,單從第十八條規定去理解,只要不是用作商標和廣告,只要不是惡搞,在時裝上印上國旗圖案以示愛國,應該不算違法,就像球迷在臉上用油彩畫上國旗圖案為中國隊加油助威一個道理。在美國,星條旗被做成比基尼好像司空見慣。
反對:對國旗不敬
驚現水立方的比基尼時裝秀圖片,模特身披五星紅旗走秀。將國旗圖案印在比基尼上,實屬不敬,恐怕應算對國旗的玷污。我認為主辦方在活動前沒有考慮到中國老百姓的接受程度,該受譴責。(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