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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多促長毛反省道歉


http://news.wenweipo.com   [2009-11-05]    我要評論
   

■梁國雄(紅衫)在立法會內指罵進行正常採訪的本報女記者,時間長達10分鐘。 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本報昨日發表聲明並去函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抗議和強烈譴責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以涉及人身攻擊的字眼辱罵本報記者。立法會多個黨派都支持本報向立法會作出投訴,又批評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以侮辱性的言詞指罵記者是「以強凌弱」、「過界」及「不可接受」的,希望梁國雄自我作反省,並向受辱的記者道歉。但公民黨議員吳靄儀指責本報譴責和投訴「小題大作」;梁國雄則拒絕道歉,並聲言「叫佢放馬過薄v。

 就是次事件,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批評,議員相關的行為不檢點,指記者有時因為工作需要,要向議員提出尖銳性問題,議員有權選擇回答或不回答,但人身攻擊記者是「不可接受」,並認為梁國雄應就此道歉︰「公道自在人心……肆意攻擊係不為大家接受。」

劉江華:辱罵記者缺德

 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亦認同本報就事件向立法會作出投訴。他批評,梁國雄辱罵記者是缺德的行為,並呼籲本報記者向維護記者權益的記協和新聞聯,尋求協助與申訴。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坦言,立法會議員辱罵記者是「以強凌弱,人身攻擊」,有關言論「非常不恰當」,「正常文明的人都不會有這行為」,呼籲有關議員向受辱記者道歉。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指出,香港絕對尊重新聞自由,新聞記者有自己範疇、工作目標,議員亦有其工作目標,同時人與人之間一定要有基本尊重。她直言,雖然自己不知道有關議員說出有關言論的背景,但認為議員不應該做任何事影響新聞自由,而「冒犯性的說話亦唔適宜講」︰「係唔係expect用膝y來鬧人,人地就唔敢講洁A定係點呢?」被問及梁國雄是否需要向受辱記者道歉,劉健儀認為,梁國雄的行為已經「過了條界」,但是否道歉應由梁國雄自己決定。

 匯賢智庫主席葉劉淑儀亦指出,梁國雄的行為「不應該」,就算是意見不合要提出批評,都不可以用太過侮辱人的言行︰「身為議員,自己的言行應該審慎,傳媒做得唔好咪提出批評,但呢D好侮辱性匯字眼就唔應該有啦,我諗長毛係一時火氣,知佢個人都係衝動,希望佢都反省下。」

葉劉淑儀:禮貌上應道歉

 她又列舉美國的例子,呼籲梁國雄在「禮貌上應該向受辱記者道歉」︰「美國有位眾議員叫Wilson,在(美國總統)奧巴馬講炷氶A大聲嗌youlie,唔係掟蕉,係大聲喝youlie,收尾都要向總統道歉,而且國會議長要其向整個國會道歉,要應該尊重有關機構,並尊重自己的身份,所以佢都應該(道歉)。」

 會計界議員陳茂波批評,梁國雄的言論是「語言暴力」,認為講求民主、自由的人不應如此對待別人。工業界(第二)的林大輝亦說,社會貴乎互相尊重,且大家並非有何深仇大恨,呼籲批評別人前應該三思。

 職工盟議員李卓人亦認同,議員不應向別人作出人身攻擊,但強調任何事情都由議員自己負上政治責任,負責自己的行為︰「如果鬧人唔素雩蚢D歉,但至於係咪道歉應該自己決定。」

 民主黨多名議員則以需要就事件作出了解為由,不願作出評論。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稱︰「叫人地做狗梗係唔應該,但係我唔知件事,亦都未聽過佢講,我都要了解下。」被問及梁國雄是否需要道歉,劉慧卿強調,自己目前未了解整件事,「就咁講唔係好公道。」

 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亦以對事件並不清楚為由,希望先了解事件才作出評論,隨即返回立法會大樓前廳。

吳靄儀反指「小題大作」

 不過,公民黨議員吳靄儀聲稱,《文匯報》不應「小題大作」︰「(我)覺得真係唔好咁小題大作啦,個D報紙鬧議員,《文匯報》裡面寫侮辱議員匯說話仲少咩?乜都鬧得出啦。」

本報發表聲明,強烈譴責社會民主連線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立法會內公然辱罵本報記者為「狗」。聲明全文如下:

 10月28日,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本報記者於立法會採訪期間,對香港文匯報記者葉詠儀小姐進行肆意辱罵、嚴重侮辱記者人格和專業尊嚴;事件發生後,梁國雄議員不僅毫無悔意,而且在多個公開場合反誣記者「挑釁」,揚言「封殺」文匯報記者採訪,粗暴打壓不同意見傳媒記者的採訪權利,嚴重損害新聞和言論自由。

 梁國雄議員的上述行為,有違立法會議員操守,有違公眾的基本道德標準和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更加損害到香港人珍視的言論和新聞自由,對於整個香港新聞界和香港社會都是一種傷害,絕對不能容忍。香港文匯報對梁國雄議員的言行,表示嚴正抗議和強烈譴責,並已就事件向立法會主席作出正式投訴,希望立法會作出公正處理。(本報訊)

      責任編輯: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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