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天(11月20日)宣佈,與香港地產建設商會達成共識,提高樓花銷售的透明度和物業資料清晰度。新措施11月底正式落實。
日後發展商須在臨時買賣合約簽署後5個工作天內,公佈未建成一手住宅物業的交易資料。
針對「縮水單位」問題,日後價單須列出每個單位每平方呎/米「實用面積」的價格;地產代理監管局會要求地產代理,向準買家提供單位資料時,要提供實用面積和實用面積呎價資料。
售樓說明書也須更顯眼地列出有關樓層編號的資料;商會將要求發展商在售樓說明書中,清楚列明樓層編號的資料。屋宇署會修改作業備考,要求以合理模式訂定樓層編號,防止出現不合理「跳層」;如無改善,會考慮立法規管。
五天內公佈資料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十分關注近日一些樓花的銷售手法和市場上的混亂信息。新措施有助提高未建成一手住宅物業交易的透明度及物業資料的清晰度。
根據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方案」規定,發展商須在臨時買賣合約簽訂後1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提交已簽署的買賣合約,以作登記。因此,公眾須等待約1個月,才能查閱有關交易記錄。
商會的指引將加入新規定,發展商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天內,在發展商的網頁和售樓處提供相關的買賣合約資料,讓公眾在數天內已可知悉相關交易。發展商仍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買賣合約。
為提高未建成一手住宅物業單位每平方呎╱米價格資訊的透明度,商會也在指引中加入新規定,要求發展商須在價單列出個別單位每平方呎╱米「實用面積」的價格。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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