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跆拳道協會今天召開紀律委員會,對引發爭議的東亞運台籍副審鄭大為,決議以其言論不當,予停權3年處分。鄭大為也發表聲明,就言論不當向民眾及「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道歉。
「中央社」報道,東亞運跆拳道中華隊選手曾敬翔,疑遭韓國選手違規擊倒痛失金牌,鄭大為除堅持判決無誤,並表示曾志朗煽動民眾情緒。
經紀律委員會長達3小時討論,跆協決議,即日起鄭大為停權3年。
跆協紀律委員會決議指出,在私領域部分,鄭大為公開中傷、侮辱曾志朗,破壞跆拳道社會形象,造成社會大眾負面觀感。跆拳道領域專業部分,鄭大為在大會仲裁未做成結論前,即在現場向大會媒體發表個人意見,有違裁判職責。在場委員共同決議鄭大為停權3年。
不過,跆協執行秘書李勝陽表示,裁判有其專業素養和主觀認定,紀律委員會並未對鄭大為當時是否誤判做出認定。
鄭大為在紀律委員會召開前表示,他接受任何處分。
對於跆協的處分,鄭大為發表道歉聲明指出,他在部分場合發表不妥當的言論,對全體民眾及曾志朗致上十二萬分歉意。
跆協秘書長何豐彥表示,鄭大為是跆拳道8段的國際裁判,卻公開中傷曾志朗,造成負面觀感。經鄭大為本人報告及會議討論後,決定必須做出懲處,而鄭大為對社會大眾和曾志朗都需致歉。
會前,鄭大為曾堅持自己沒做錯任何事,但最後卻以道歉收場。何豐彥表示,鄭大為是很有主見的人,和協會之間想法有落差,在溝通後才有交集,決定以共同維護跆拳道發展為重,鄭大為因而道歉。
據跆拳道協會獎懲辦法,停權包含3個部分:道館停止招生並不得參加晉級測驗、不得參加各項比賽及會議、不得擔任教練及裁判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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