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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宣誓要全力打擊腐敗 【文匯網訊】據世界新聞報報道,為了加大反貪力度,台當局近日修正了《貪污治罪條例》。條例規定,未來對於官員財產來源不明將加大刑罰力度。同時,為了沖淡島內的紅包文化,條例還言明行賄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一個工程貪10億
近日,島內一樁頗為轟動的貪污案是離島造林工程,涉案金額達10億元新台幣。據台灣媒體報道,這個工程是1992年由台灣「農委會」推動的,試圖增加金門、馬祖和琉球離島的植被。「農委會」5名涉案官員與林姓廠商聯手制定了招標規格,導致台灣1000多家造林企業只有三四十家符合投標資格。之後林姓廠商再花錢擺平其餘競爭者奪標。接下來的施工、驗收過程,「農委會」一路大開綠燈。檢方估算,得標廠商拿出工程款項的3成用於款待和賄賂涉案官員。從相關資料來看,這筆花銷將近每年8000萬元至1億元新台幣,至今差不多達到10億元。檢方透露,他們已經收押9名官員,「案情不排除往上繼續發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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