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後,羅湖海關立即啟動應急程序,妥善控制並平息事態,將當事人帶離現場。該事件歷時約10分鐘,未對其他進出境旅客和通關整體秩序造成較大影響。該事件中當事人持有凶器、蓄意暴力抗拒海關執法,性質極為惡劣。後經海關查驗,在葉某的背囊及手提袋內共發現未向海關申報的香煙57條,海關旅客通關係統顯示葉某在今年3月8日已有超帶30條香煙被海關退運的記錄。目前,當事人已被羅湖口岸派出所民警帶走調查,該關受傷關員也被送往醫院進行診治。
據瞭解,該起事件已是羅湖海關3月份以來發生的第7起暴力抗法事件。經調查,7起暴力抗法事件背後都有「水客」走私的影子,涉案當事人均為替走私團伙拖帶貨物入境牟利的「水客」,均有多次被海關查處記錄,他們蓄意走私、惡意妨礙、暴力抗拒海關執法,嚴重影響了海關正常監管工作的開展,破壞了口岸的形象、擾亂了口岸通關秩序,成為羅湖口岸有待解決的毒瘤。
海關相關負責人也提醒: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