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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來自西班牙的一對夫婦在南昌一賓館大堂和剛領養的女嬰在一起。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中國涉外收養已有20年,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送養國之一。日前媒體爆出湖南邵陽福利院將超生嬰兒送養國外,再次引發公眾對涉外收養的關注。涉外收養究竟有哪些利益可圖,導致個別福利院的愛心變味?
在收養的過程中,收養家庭須向福利院捐款已是「協議」內容。捐贈款客觀上刺激了一些福利院送養孩子的積極性。
另一方面,涉外收養涉及各個環節的收費服務,是否存在利益驅動下的「擴大生產」?
5月23日,從南昌市收養中心走出四五十名外國人,他們懷中抱著一歲左右的中國嬰兒。
這天是星期一,收養中介多會選擇這一天為外國人辦理領養登記,剩下的公證、護照等程序,也將在這一周內完成。
「我們只做不說。」南昌市收養中心主任傅月蟬拒絕提供涉外收養的信息。他說上級有規定禁止宣傳,「涉外收養爭議很大,雖是公益項目,但總遭到指責,被誤認為『賣小孩』。」
傅月蟬說,國際領養確實有領養人向福利院繳納「捐贈費」,但這個款項是雙方協商而定。
當天20多名中國兒童被領養,每份協議都有「乙方自願向甲方捐贈35000元」的字樣。
5月20日,一名從事國際領養工作的人士說,如今國際領養捐款已由兩年前的3000美元漲為35000元人民幣(以目前匯率約5400美元)。
除此之外,國際領養過程中,公證費、材料費、服務費、證件費以及旅行費用繁多,這個過程下來,每領養一名中國兒童約花費3萬美元。
這個利益在一些地方催生產業鏈條,積極推動兒童涉外收養的同時,違法違規案件也逐漸增多。
最大送養國之一
中國被遺棄的女嬰數量多並多數健康,加上收養程序簡便,吸引了很多外國家庭
在張雯看來,孤兒棄嬰能被外國家庭領養,也是一種幸運。張雯是國際兒童希望組織發起人之一,中國兒童希望救助基金會理事長。她屬於中國最早一批接觸涉外收養的人士。
1992年,中國頒布《收養法》後,張雯幫助一對外國夫婦到江蘇領養了女孩「蓮蓮」,那是她第一次在國內辦理涉外收養。
回憶1992年第一次進入福利院的情景,張雯說,還沒走近就能聞到屋子裡臭烘烘的。那時條件很差,小孩的健康會受到很大影響。她認為,相比之下,外國人領養是一項充滿愛心的事業。
中國第一次明確國外領養規範,是1992年4月1日實施的《收養法》。1993年5月29日,中國又加入了《有關保護兒童和跨國領養合作的海牙公約》。
《海牙公約》明確了被領養兒童的身份確認程序。如果發現有拐賣或是其他非法途徑的兒童被送養,將會關閉其送養國資格。
根據《海牙公約》,外國人要領養中國兒童需要在本國向政府提出申請,而後由涉外收養組織幫助他們到中國收養中心(今年3月更名為中國福利與領養中心)遞交材料。材料審核後開始等待配對。
在中國,因為人們有重男輕女觀念等原因,被遺棄的女嬰數量較多,並多數健康。而收養程序比較簡便,也吸引了很多國外夫婦領養。
中國繼韓國之後,成為國際兒童領養最大的送養國之一。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已與17個國家有領養關係,目前中國是美國最大的兒童送養國。從1992年以來,共計有12萬中國兒童被美國人領養。高峰期間每年有一萬名兒童進入美國,近年數量下降,每年有4000名。
違規事件後政策收緊
個別福利院收購被拐賣兒童,個別地方將超生兒童抱走送到福利院當成棄嬰送養
米高(化名)和妻子雪莉(化名),是通過「國際兒童希望」組織到中國領養的美國人。
5月23日,他們來到南昌市收養中心,第一次見到他們的「兒子」洪星浩。
這名13個月大男嬰的名字是南昌福利院起的。南昌有「洪城」之稱,從該院送出的棄嬰都姓「洪」。
南昌市福利院登在報紙上的啟事顯示,洪星浩2010年5月12日被遺棄在南昌新建縣長堎路298號。
南昌市福利院書記譚明珠說,他們福利院所有棄嬰都要走公安手續,也就是每名棄嬰首先在公安系統登記,然後福利院再在當地報紙上刊登啟事,無人認領後才能確定為棄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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