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腐敗」的七寸在哪?專家建議:實名制應當延伸至用卡者
事實上,叫停「購物券」、「購物卡」的努力從未停止。早在1991年,國務院辦公廳就發佈了《關於禁止發放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的通知》,1993年、1998年和2001年相關監管部門又下發整治通知,但效果都不理想。
「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就收購物卡。」這句由廣告語改編而來的「玩笑話」,從側面反映出購物卡成為行賄受賄者「新寵」,也表明購物卡腐敗問題備受網友關注。《意見》發佈後在網上引起了不小爭議,有網友提出疑問:「購卡實名登記,購卡的人一般不是用卡的人,再者,並不是所有面額都限制實名制,這能防止腐敗?」
據中國青年報消息,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之前發佈的調研報告顯示,近5年來查處的行賄受賄案件中,購物卡賄賂案件所佔比例逐年上升,2009年這一比例竟超過八成。
記者就實名制防治「卡腐敗」問題採訪了多位專家,得到一致的答案:購物卡使用環節也應實行實名制。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認為,購物卡實名制不可能完全抑制腐敗,但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在實施過程中,不僅購卡環節需要實名制,用卡環節也同樣需要。同時,還應採取其他配套措施,如審計、公示等,以減少制度漏洞。
林喆說,實名制會讓部分辦卡者望而卻步,但商家以追求利潤為目的,購物卡實名制會影響到他們的利益,所以有些商家不會積極地配合。購物卡採用實名制,商家完全可以不使用購物卡而發放「購物小票」。因此,需要對發卡人進行更為詳細的規定,要有處罰制度。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說,購物卡的最大特點是隱蔽,因為不是實名消費卡,購物消費非常便利,是賄賂和腐敗行為發生的一個有效載體和溫床。
任建明認為,此次對購物卡的管理仍然停留在表面,「目前只是規定,購買消費卡的單位或個人要實名登記,但是購買消費卡後的所有行為都不受監控,這對於整治消費卡帶來的賄賂和腐敗行為沒有效果。」
任建明建議,政府關於消費卡的規定應延伸到用卡的人,通過對消費卡整個流程的嚴格監管,最大限度制止可能產生的腐敗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