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交通運輸部網站6月14日報道,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日前聯合下發通知,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堅決撤銷收費期滿的收費項目。
此次專項清理活動將自2011年6月20日開始,至5月31日結束。具體分為調查摸底、自查自糾、檢查覆核、總結完善四個階段。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超過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費的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對下列情況,要制定並落實具體措施進行規範,確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
——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實施收費,但收費期限不符合下列規定的收費公路:國家確定的東部地區省份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15年、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地區省份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20年、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不超過30年。實行統貸統還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其收費年限按照償還完貸款即停止收費的原則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