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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資料圖) 【文匯網訊】據南方日報報道,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將於下周一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記者調查了解到,楊光亮涉嫌受賄1100多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4100萬元,另有違紀收入7535萬元,其財產總值超過1.3億元。
上世紀80年代,楊光亮從茂名市電白縣大榜公社「起家」,隨後一路晉陞,歷任電白縣羊角區委副書記、區長,電白縣副縣長、縣長、書記,茂名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
楊光亮於2009年10月被省紀委「雙規」,根據廣東省紀委2010年9月的通報,截至通報時已追回贓款現金7500萬元,債券房產等全部凍結。楊光亮大肆收受紅包、索賄受賄,還將收得的贓款放高利貸、購買14套房產。楊光亮還包養兩名情婦,生活奢侈、糜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