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證《宣言》的嚴肅性這一問題上,不得不承認中國犯了一個具有強烈習慣思維色彩的錯誤:《宣言》只有承諾卻沒有約定違背承諾的罰則。這倒是和中國的不少法律法規頗為相似,規定了什麼是違法行為,卻不寫明一旦違法將要承擔怎樣的責任。這就是何以全國公共場所的禁煙令已經生效多日卻依然處處煙霧繚繞的原因。區區一棵香煙,人們尚且如此,更何況是面對價值數萬億的巨大財富?單靠著某個國家的以身作則自我約束,如何能確保財富不被瓜分豆剖?特別是在這筆財富原本就屬於這個「以身作則」不動分毫的國家自己的情況下,自我約束的結果恰恰激勵了別人更加覬覦這筆本不屬於他們的財富。
固然可以爭論說《反分裂法》也缺乏明確的罰則,卻依然起到了震懾宵小的作用,可見有沒有罰則並不是關鍵所在。這種爭論忽略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即大陸在台灣問題上持續了半個多世紀毫不動搖地「一個中國」立場,使得只有極少數妄自尊大的狂悖之徒才會幻想大陸即使在台灣宣佈「獨立」的情況下也依然會「和為貴」。在這個問題上踩紅線的後果即使是滿眼滿身綠成一片的人也都瞭然,這就保證了雖未明說但同樣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罰則所產生的威懾的有效性。
而在南海事務上,其他聲索國卻很難感受到中國政府對待《宣言》的嚴肅態度,儘管南海諸島和台澎金馬一樣都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使在南海陰雲密佈的現在,中國也仍然致力於擴大和南海爭端國家的經貿合作,甚至若有若無地存著用經貿聯繫換取擱置爭端的心思,那就怪不得別人不在乎中國的「嚴正聲明」了。
現在該是中國給南海劃定紅線的時候了!此前,中國已經一而再再而三地就南海問題做出聲明,然而,「聲明」再嚴正,沒有有效的制裁手段跟進,對觸犯聲明的行為也不會產生任何威懾力。而「紅線」的意思是說只要踩了,腳就有被砍掉的危險,否則不成了「高壓線兩萬伏一觸即死違者罰款」的冷笑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