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被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以數字開頭,報告估算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腐敗官員和國有企業員外逃或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8000人。 這些人涉嫌攜帶的款項總額高達8000億元人民幣。這個數字相當於去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
報告說,身份級別越高的越有可能逃往西方國家。高級別潛逃人員最主要的目的地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荷蘭。涉案金額較小、級別較低官員要麼通過香港中轉前往西方,要麼到泰國、馬來西亞、蒙古和俄羅斯等周邊國家尋求避風港。
報告第二部分內容主要是講腐敗分子轉移資產的途徑。報告列舉了一些人名,但主要僅限于歸案的人員。
其中提到了徐放鳴和成克傑的案例,前者是財政部金融司原司長,被指將約100萬元人民幣存進出國讀書的兒子的銀行賬戶中;後者是高官,他將情婦安排在香港定居,將巨額贓款都轉移到香港情婦名下。
其中有些案例比較有名。最引人注目的一個是江蘇省海門市前黨委副書記張建,他有名的事跡是用非法獲得的1800萬元人民幣在澳門豪賭。根據該報告,張建在兩年內先後48次到澳門用信用卡提供的賭資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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