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日前,一份在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貼出的課題報告顯示,中國腐敗分子通常利用現金走私、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對外投資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八種途徑向境外轉移資產,並稱這已對中國金融穩定造成了影響。
據這份2008年6月完成,名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報告,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萬億規模?
腐敗分子外逃與向境外轉移資產(跨境洗錢)密不可分,《報告》認為這有兩個原因:一方面,腐敗分子需要通過跨境洗錢活動將侵吞的國有或集體資產轉移到對其相對安全的境外;另一方面,為能夠更安全地享受侵吞的物質財富,腐敗分子最終要逃往境外。整個過程利用了不同法域之間的法律制度差異,實質是意欲逃避本國法律的懲罰。
《報告》在提到我國資金外逃現狀時,開始便稱:中國官員因經濟犯罪外逃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近年來外逃的腐敗分子及其轉移至境外的資金究竟有多少,至今還沒有一組公認的數字,只能根據各方報道勾畫出大體狀況。
雖然《報告》也援引中國社科院的一份調研資料稱,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作為研究機構,他們手頭也有很多個數據版本,但是始終沒有統一的數據,這個規模估計達到萬億元還是很可能的。
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曾引用有關部門的統計稱,1988年~2002年的15年間,資金外逃額共1913.57億美元,年均127.57億美元。如果按照當時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那麼外逃資金可能超過1.5萬億元人民幣。
記者比較了2001年至2010年的最高檢年度工作報告,其中關於「加強境內外追逃追贓工作」的數據時就發現,追逃的職務犯罪人數已經從早期的數百人到高點時候的數千人,而追贓金額也從幾億元到高點時的幾百億元。
中國反腐敗專家、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告訴記者,2009年金融危機、2010年中國經濟形勢日益緊張、熱錢越來越多、打擊腐敗力度越來越大,這些因素都使得越來越多的資產被轉移到境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