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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新快報報道,2009年10月16日上午,廣東茂名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像往常一樣跟司機鍾偉文交代行程:上廣州。鍾偉文回憶,當時,一些人將楊安排到另外的車上。「換車的場景並不激烈,楊光亮沒有反抗,那些人也沒有什麼大動作」。司機鍾偉文沒感覺出異樣。
只是,這趟上廣州後,楊光亮沒能再回來。
楊光亮再度出現在公眾視野,已是翌年1月。有媒體公開報道《茂名常務副市長楊光亮等被查》。此後,官場餘震不斷。後來,廣東省紀委製作的黨風廉政教育專題片《巨貪楊光亮的多面人生》中披露,楊光亮存款過千萬,家財過億。
明日,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楊光亮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將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上趟廣州一去不返
那天下午4時左右,鍾偉文把楊光亮送到廣州黃埔大道某酒店。一些人開始接觸楊光亮,並將楊安排到另外的車上,隨後離開酒店。
鍾偉文試圖跟車,然而跟了不到一公里的路程,楊光亮就給他打來電話,讓他不要跟了,說他自己要去辦事。
鍾偉文回憶說,來廣州的路上,楊光亮像往常一樣,不太說話,偶爾接個電話,一直保持思考狀,「他平時在車裡都是這樣想問題的。」
「當時酒店換車的場景並不激烈,楊光亮沒有反抗,那些人也沒有什麼大動作。」鍾偉文說,即使在跟車時的那通電話裡,楊光亮的聲音也未現異常,與往常一樣平穩、低沉,「我沒感覺出有什麼異樣。」
真正讓鍾偉文感到「可能出事了」的時候,已是傍晚7時許。「我打電話給他,準備問他在哪裡吃飯,這時才發現他的電話已關機,而他平時是很少關機的。」
這個不詳的預感讓鍾偉文有些著急,「那天晚上,我打了一整晚他的電話,但一直未能接通。」他還聯繫了與楊光亮相熟的身邊人士,但大家都找不到他。
隨後的日子裡,「楊光亮被抓」的消息開始在這座南方油城——茂名傳開,楊光亮老家電白同鄉論壇上也有很多人在打探他的消息。
2009年12月25日,有細心的網友在電白同鄉論壇上發帖稱,當日的茂名市政府網站有更新,其截屏顯示,「楊光亮」的名字未再出現在「市領導班子」的陣容裡——既不再是市委常委,也不再是副市長。
官場地震餘震不斷
而「楊光亮」的名字再一次浮出水面、進入公眾視野之時,已是翌年1月。
2010年1月14日,有廣州媒體公開報道《茂名常務副市長楊光亮等被查》。
外界驚呼「茂名官場發生地震」,但這場「地震」並未隨著楊光亮被抓而消停。相反,「餘震」不斷。
2010年9月,媒體報道稱,廣東省綜治辦副主任倪俊雄已於一月前被省紀委「雙規」。此前倪俊雄擔任茂名市委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一年前剛調任現職。
隨後落馬的還有楊光亮的同事——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11月3日,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2011年2月10日,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在家中被廣東省檢察院辦案人員帶走接受調查。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有關負責人隨後證實,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該局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家中存折達60多本
就在茂名官場「餘震」頻發之時,楊光亮的罪行也被省紀委逐一調查清楚,並公之於眾。
2010年9月2日,省紀委通報稱,茂名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涉嫌收受賄賂、收取「紅包禮金」、放高利貸等多種違紀違法活動,其家庭存款約6500萬元及多處房產,債券、基金、股票1300多萬元。現已追回贓款現金7500萬元,債券房產等全部凍結。
據一位看過省紀委宣教片《巨貪楊光亮的多面人生》的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楊光亮還有房產約900萬元(原合同價),對外借款債權約2500萬元,家庭財產合計約1.12億元人民幣。另有約3000萬元的借據收據,其真實性還在進一步的調查中。
另一位觀看過該黨風廉政教育專題片的茂名官員向記者轉述:打開楊光亮的「兩箱一盒」後,身經百戰的辦案人員都大吃一驚!其中僅存折就達60多本,每筆存款幾乎都達百萬元之巨,共計人民幣6000餘萬元。
熱衷炒房楊光亮有14套房產
「那個錢他拿回來後是他親手放好,放在抽屜裡面,然後弄成一扎一扎,十扎一捆,每扎十萬元放在床底。到了一百萬(元),他就叫我去銀行存。」
——楊光亮妻子謝某
門道一:瘋狂收受「紅包」僅「紅包」就收了五千萬
楊光亮案被省紀委公之於眾後,面對6500萬元的家庭存款以及7500萬元的被追回贓款,人們不禁發問:一個最高官至副廳級的幹部,何以家財過億?
記者調查得知,具有經濟核算師資格的楊光亮幾乎把「做官」變成了「做生意」,不僅瘋狂收受「紅包」,還大肆索賄受賄,更把貪得的贓款變成本錢,讓不義之財也「保值」「增值」——參股分紅,炒房炒股,甚至放高利貸獲取暴利。
據楊光亮交代,從1987年任電白副縣長開始,每年收受的「紅包」約100萬元,任電白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每年收受三四百萬元,任茂名市副市長期間,每年收受120萬元,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期間,每年收益約350萬元。自1987年任副縣長至今收受的「紅包」總計約5000萬元。
門道二:大肆索賄受賄解封20畝土地收了650萬
在茂名官場有著「大鱷魚」之稱的楊光亮,顯然不能僅僅滿足於收受「紅包」,他還利用職權大肆地索賄受賄。
1993年至2009年,楊光亮在擔任電白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茂名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電白縣某公司獲得電白縣那站新村兩塊共300畝土地用於開發房地產,先後收受該公司總經理岑某賄送的22萬元。
楊光亮在解決茂名市茂南二建土地糾紛案時,擔任調解人,通過受人請托協調解封一塊20畝的土地,楊光亮收受了相關三方賄賂共計650萬元。
楊光亮在其任職期間還收受了林某等16個單位和個人的賄賂款,數額巨大。
門道三:熱衷以贓生利幾十張借條涉案金額六千萬
生意人,老闆,經濟核算師……這些標籤,將楊光亮和其他腐敗分子區別開來。他深諳「以錢生錢」、「以錢生利」的門道,熱衷於把自己得來的不義之財用於投資和放貸,以達到賺取更多金錢的目的。
楊光亮似乎天生就是一個生意人。早在他擔任電白縣副縣長時,就以收受的不義之財購車承包電白至茂名客運專線來賺錢。到茂名當上副市長後,他又以50萬元參股茂名華海酒店,從2005年至案發,僅4年就分紅40萬元。
楊光亮還熱衷於炒房,從1997年到2007年,他以本人真、假身份證的名字以及親戚、情婦等人的名字先後在茂名、廣州、珠海購入房產14套,並在茂名和深圳購地自建房屋兩套用於出售或出租,截止案發時已售出房產5套、自建房1套。
楊光亮還將非法所得的巨款交給情婦劉某,讓其代理購買了大量的股票、基金、國債等,自己在背後遙控指揮,投資生利。放貸生利也是楊光亮以贓斂財的主要手法。辦案人員在起獲的贓物中發現了幾十張借條,涉案金額達6000萬元,利息高出銀行貸款數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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