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臨港工業區動用黑社會人員強佔『彭老伯』承包的160畝魚塘」嚴重歪曲事實。1991年,原射陽港鄉政府註冊射陽港水禽養殖場,聘請彭正木(彭老伯)為水禽養殖場場長。1995年4月,射陽港水禽養殖場被依法註銷,但彭正木以鄉政府與其有經濟往來未結清為借口,長期佔有原射陽港水禽養殖場的資產和土地從事經營,拆除變賣原水禽場所有資產和部分泥土為己有,並一直拒簽承包合同,拒交任何費用。2007年10月,臨港工業區向射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彭正木交還土地,2008年5月,射陽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彭正木將原射陽港水禽養殖場的土地交還給原告臨港工業區管委會」,但彭拒不履行判決。2008年9月射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其進行了強制執行,並無其他無關人員參與。
5、「承包合同享受30—50年不變」情況不實。因管理主體發生變化,責、權、利不明確等原因,1986年射陽港經濟綜合開發區與開發戶簽訂了新的承包合同,同時明確註明原合同廢止。
6、「100多人簽字按手印求關注」情況不實。帖中聲稱由100多村民集體簽名上訪請求關注。從提供的人員名單看,很多名單為一人所簽。經調查,名單中的部分人員,對有這樣的發帖並不知情,而且名單中不少承包戶的塘口根本沒有回收,還在繼續承包養殖。
通報中表示,射陽縣臨港工業區將分散承包並已到期的國有養殖灘地收回,探索提高效益的灘塗整體開發途徑,完全符合國家政策。回收區域是經國土部門審核批准的建設用地範圍。對被收回土地的原承包戶以落實其農民待遇為前提,給予了妥善補償和安置,均有據可查。
射陽臨港工業區負責同志同時在網站上對外表示:「歡迎媒體朋友到實地來走一走、看一看,白的說不成黑的,黑的也說不成白的,事實能說明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