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並無一個通行的科學體系調控起征點,起征點的設定並不必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關,而更多的取決於政治決定,即政府希望從何種程度上影響納稅人的稅後所得。從稅法理論上看,通過起征點設立的免稅或減稅政策,並不能達到有效減免低收入者負擔的效果,因為稅收減免對於納稅人的價值取決於該納稅人應承擔的邊際稅率,最終亦即納稅人的所得。高收入者通過稅收減免可獲取較低收入者更大的價值,而收入低於減免標準的人則完全無法獲取任何價值,這會產生一種「顛倒」效應。一般認為,較起征點更有利於低收入者的稅收政策,應是稅收抵免或直接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供補貼。
香港薪俸稅(包括利得稅和物業稅)低稅率的形成有一定歷史原因。但值得注意的是,低稅率並不意味著香港是一個低稅負地區。相反,香港稅負較高。香港政府長期依靠土地交易獲取財政收入。各種直接與間接的土地收入在政府收入中曾占50%左右,近年來有所降低。由於政府限制土地供應,並對土地開發實施各種嚴格限制,開發商往往需向政府繳納高額費用,因此建成後的住宅樓房價昂貴,提高了大多數普通香港居民的生活成本。同時,商業用房亦購價或租價高昂,間接推升了幾乎所有商業經營的成本。這種高成本實際上是對居民和商業的一種隱形徵收,但沒有法律限制。由於可依賴土地交易取得收入,政府能相應保持正式稅制的低稅率;也因此種隱形徵收的存在,普通納稅人亦不存在更多能力承擔高稅率。
向公眾咨詢拓展稅基幾番遭否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暴露出香港政府過多依賴土地交易收入的弊端。經濟困難時期,房地產市場一落千丈,政府的土地開發銷售幾無人問津。2003年的SARS進一步打擊了香港經濟,住宅價格由最高峰時下跌了約70%,嚴重影響了政府的財政收入。香港政府首次開始依靠赤字財政以滿足當前財政支出。雖然此後住宅市場逐漸復甦,但香港政府意識到,香港的(與土地收入有關的)稅基過窄及不穩定性是一個嚴重的財政問題,亟待解決。
香港特區政府在2003年財政預算報告中向公眾咨詢拓展稅基的問題,例如增加服務和消費稅(即增值稅)並同時降低所得稅率。實際上,這一建議早在香港回歸前的80年代末期就被提出過,但當時遭到不僅是普通民眾尤其是商人團體的反對。政府的2003年建議基於同樣理由再次遭到否定。2006年7月,特區政府又一次向公眾咨詢如何拓展稅基。政府表明其目的在於改革香港稅制而非提高稅收收入,因此不會提高現有所得稅包括薪俸稅稅率。政府提出若干辦法,與薪俸稅有關的如減低免稅額或提高最低累進稅率等,但認為最行之有效的辦法是開徵貨物與消費稅。遺憾的是,政府的建議遭到普通民眾和所有政治黨派的一致反對,政府不得不提前結束咨詢期。
遭遇現實挑戰稅制改革暫擱淺
一直以來,香港為其簡單公平而有效的稅制而驕傲。這一稅制的確立和成功與其說是有意為之,不如說是歷史偶然。
與大多數發達經濟體不同,香港大多數低收入者無需或僅需繳納較少的薪俸稅,儘管他們實際上需承擔其他較高的生活成本。近些年,香港境內外政治、經濟和社會的一系列發展變化對香港稅制提出了挑戰。比如在外部,與周邊地區如新加坡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之爭,促使特區政府自2008年開始降低薪俸稅標準稅率和利得稅稅率,作為對競爭者新加坡持續減稅政策的一種反應。
在內部,香港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如人口老齡化。香港當前超過65歲的人口占總人口的13%,到2033年這一比例估計達到27%。隨著香港人均壽命的延長和出生率的降低,香港未來社會的工作人口比重下降,包括養老在內的社會福利急需更穩定的財政稅收體制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