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 陳水扁一再拉李下水
檢方透露,「國安密帳案」2002年間遭媒體揭露後,接手的台「國安局」官員查帳,才發現「外交部」返還的款項無帳無據,並已流至「台綜院」使用。殷宗文、劉泰英等人赴「鴻禧山莊」與李登輝密議補正程序。
起訴書指出,殷宗文原本請李登輝以補辦公文方式,應付「國安局」查帳,但李登輝拒絕,指示以撰寫報告、備忘錄等文件代替即可,並由劉泰英與殷宗文等人在備忘錄簽名。
李登輝、劉泰英等人在接受調查時均否認知情款項處理。但特偵組發現,備忘錄上記載的相關內容顯然都是李登輝口述內容加以記錄,且若 「奉天項目」基金如此機密,事先未得李登輝指示或同意,被告 「焉敢前往要求李登輝補簽公文?」因而認定李登輝、劉泰英、殷宗文等人謀議不法挪用公款。
2008年9月,陳水扁因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案前往台北地署檢作證時,將葉盛茂提供的「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所作「鞏案洗錢報告」,向檢方告發李登輝涉及5100萬美金洗錢案。
扁提供資料顯示,李登輝執政後到陳水扁2000年5月20日接任的前兩年,5100萬美金 「國安密帳」資金流出,其中近10億元新台幣被分為34筆輾轉匯往新加坡等國,最後流向不明。
此外,在法院審理時,陳水扁也當庭多次指控李登輝,也有拿公務費報自家費用的問題,把自己涉及的官司與李登輝扯在一起。在當時,陳水扁即透過陳水扁辦公室,提出李登輝安全密帳匯款資料,包括利用旅行支票、透過潤泰集團尹衍梁,最後錢進「台綜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