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案引關注「一把手」監督加力
今年以來,高層多次強調反腐形勢「依然嚴峻」,腐敗行為在一些領域仍然易發多發,制度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輿論指出,對於未來的反腐敗工作,在深層次改革方面,要表現出決心。
有學者認為,解決「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的問題,是反腐取得實效的關鍵,也是未來需要積極地去試點、去推行、去實踐的一項工作。
今年2月份,原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劉志軍因涉嫌嚴重違紀落馬引發廣泛關注,中紀委表示,劉志軍被查處說明反腐敗力度、對「一把手」的監督力度正在不斷加大。
2010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對經濟責任審計對像作了進一步明確,同時對審計對像範圍進行了擴展,涵蓋了從鄉鎮級到省部級的黨政領導幹部,以及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因應此規定,今年7月1日審計署公佈的「十二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提出,將深入推進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其中明確說,將不斷深化省部長經濟責任審計;在對副省級城市黨政主要官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試點的基礎上,探索省級黨政主要官員任期經濟責任同步審計。
分析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對像級別不斷提高,凸顯中央已將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納入反腐倡廉的視野,是反腐敗工作一大進步,上述審計規定的出台也為下一步的反腐工作提供了一部可操作性較高的法規。
中央黨校反腐專家表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完全建成,最終還是需要一部反腐敗法。多位專家表示,未來反腐的關鍵,在於能夠科學地分配權力,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且得不到有效制約的狀況。
「十二五」規劃綱要專章對於未來5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其中也提出要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和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