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李登輝卸任迄今已11年,為何如此重大案件此時才起訴?在陳水扁執政八年期間,「李扁關係」眾所皆知由惺惺相惜乃至貌合神離,最後相互指控而交惡,「大人們」在頭頂上如膠似漆或視如寇仇,檢察系統在狀況未明時出招,無異「自殺炸彈客」自毀前程。聰明如前任「檢察總長」陳聰明者,一動不如一靜,當然不願表態或有任何動作,下層的檢察官,誰有如此膽識起訴李登輝?在「檢察一體」封閉文化下,李登輝的「國安密帳案」自然沒有任何下文。
2008年二度政黨輪替,局面為之改觀,對檢察體系的「機構效應」已降低,加上陳水扁被審期間為了脫罪,也把李登輝的「國安密帳案」拖下水,「要死大家一起死」,以陳水扁的位階與身份,特偵組也非偵辦不可。說穿了就是政黨不斷輪替的正面效應,「君子之澤,五世而斬」,韓國前總統全斗煥、盧泰愚被審,不正是多次政黨輪替後才會出現此變局。
以目前台灣「藍綠再度對決」政治生態下,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固然我們尊重或理解「泛藍暴走族」或「泛綠暴走族」各執一詞的攻防,但正如耶穌所說:「凱撒歸凱撒,上帝歸上帝」,對於李登輝未來所將面對的司法程序,「司法歸司法,政治歸政治」,我們應以平常心面對。但是,「李登輝大審」所引起的政治效應,還有六個半月就要舉行「總統」、「立委」選舉,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還是隨時會再引爆的活火山,目前難以預估;馬英九、蔡英文誰得利,必須隨著審判的進行以及當事人的反應而定。
正如台灣每年夏秋的颱風、水災,對政治人物就是一個嚴酷考驗,端視當事人危機控管能力而定。「李登輝大審」的震撼力,絕不會低於一個高強度颱風與大水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