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7月3日援引「中央社」報道,陳水扁於2008年9月間,告發李登輝涉嫌洗錢案,台檢方特偵組已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新加坡調閱相關資料,目前仍在偵辦中,與李登輝被起訴的「國安」密帳案無關。
台檢方人士指出,台北地檢署於2003年間偵辦「國安」密帳案期間,「因故」只辦到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前「出納組長」劉冠軍,將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等人另外分案,案件停滯7年之久;直到承辦檢察官薛維平2010年調到特偵組,重啟調查,據以起訴李登輝、劉泰英。全案並非陳水扁告發。
檢方透露,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案期間,2008年9月5日傳喚陳水扁說明,陳水扁訊後提出相關資料,告發李登輝涉嫌透過多名人頭洗錢,金額高達5100萬美元。由於李登輝為卸任台灣地區領導人,依「法院組織法」應系屬特偵組,台北檢方當時將案件移往特偵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