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辦後,在2008年10月15日通令「海巡署」、「移民署」等單位,將疑似人頭戶的陳國勝、李宗仁、鄭光麟、廖松青、李志中管製出境。
據瞭解,陳水扁告發李登輝的關鍵證據,是一份新瑞都案的偵訊筆錄。其中包括劉泰英於2003年2月13日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所做的筆錄。劉供稱,李宗仁與陳國勝在中信銀及中興票券的帳戶,是他替李登輝管理的帳戶,資金出入高達新台幣數億元,資金來源應要問李登輝才知道。
不過,台北檢方在2003年6月間起訴新瑞都案時,沒有附上陳國勝、李宗仁等人相關筆錄。陳水扁2008年10月間因葉盛茂案到法院出庭時,向法官指稱葉盛茂在新瑞都案起訴後,將這些筆錄交給他。
據指出,特偵組已透過台北市調處約談劉泰英等人說明,並循司法互助管道向新加坡調閱相關銀行帳戶資料,目前仍在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