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合作信任最為重要
記者:我國在打擊跨國腐敗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您能介紹一下我國在國際執法合作方面的成功經驗嗎?
陳連福:中國政府一直以來堅決反對腐敗,加強對逃往國(境)外的腐敗分子進行追逃緝捕,並通過與有關各國執法合作,取得了一些實質性的有效經驗。
在我看來,最重要的還是加強協作各方積極主動建立合作信任機制。中方要積極主動配合被請求合作國家或地區的執法部門,及時提供案犯的犯罪證據,既收集犯罪嫌疑人在國內涉嫌腐敗的證據,也收集犯罪嫌疑人實施跨國洗錢、非法移民等方面的證據。要充分信任被請求方,按照被請求國的法律和要求及時提供犯罪證據材料、法律文書等證據,建立雙方合作互信基礎。
記者:國際執法合作是一個長期的課題,需要應對各種各樣新的考驗。這是否意味著,解決問題時需要有一些創新性的做法?
陳連福:的確是這樣。早在10年前,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腐敗案就是在中美兩國沒有簽訂雙邊引渡條約的前提下進行的成功合作。兩國互相尊重對方國家司法主權,採取靈活、務實的方式克服了合作障礙,積極發揮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亞太經合組織(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等機制的實際作用,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成果。這就是執法合作思路的創新。
在余振東一案的國際執法合作中,還曾遇到有多名正在中國監獄服刑的罪犯需要到美國法庭出庭作證的難題。為了既保證這些特殊證人的安全,又促進雙方合作順利進行,中方提出採用跨國遠程視像作證的方式。在中美雙方的共同努力下,遠程視像作證合作取得成功,既解決了證人直接出境作證的困難,也保證了證言的證明力,還極大地節約了協作成本,提高了協作效率。隨著現代科技特別是信息技術迅猛發展,遠程視像作證將成為國際執法合作中證人跨境作證的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