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並非杞人憂天
今年3月28日,穆迪曾表示,在未來12~18個月的展望期內,中國銀行體系較為穩定。不過,穆迪當時強調,「最關注的是房地產相關貸款及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並對2009年和2010年初發放的貸款尤為注意,當時貨幣政策最寬鬆,而且銀行的放貸標準明顯相對較松」。
穆迪最新披露的《逐步加劇的地方政府債務負擔挑戰中資銀行》報告則表示,預計中國銀行系統的不良貸款規模占總貸款規模的比例可能會升至8%~12%之間,「而我們此前的基本情景所假設的不良率是5%~8%」。
穆迪副總裁兼報告的作者之一章怡表示:「我們假設大多數地方政府貸款的質量良好,但根據我們對國家審計署和其他國內機構所提供的貸款分類和風險特徵的評估,我們的結論是銀行對地方政府借款人的敞口大於我們先前的預測。」
審計署數據顯示,10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中,銀行貸款接近8.5萬億元,穆迪則稱,可能還有3.5萬億元的此類貸款是國家審計署沒有在報告中討論的。
「由於國家審計署的報告並未覆蓋這些地方政府貸款,這意味著國家審計署並未視這些貸款為對地方政府的真正債權。」章怡稱,「這表示此類貸款很可能缺乏全面完整的書面文件,並可能會構成最大的逾期風險。」
事實上,穆迪此前發佈的《每週信用展望》中已經對本次中國地方債務審計給出了點評,其中指出,儘管直接債務本身可控,但或有負債的增加對公共財政和債權銀行的威脅更大,而且對信用不利。
或有負債是從會計學中引入的概念。有分析人士指出,從政府的角度來觀察,或有負債可理解為,由於過去事項或既存事實引起的各類潛在義務,履行這些義務可能導致政府支出壓力加大。
李煒在分析上述數據統計不同可能緣於口徑差異的同時,亦指出其中的差別也可能存在於對或有負債的統計上。
儘管穆迪方面數據的準確性還有待評估,但這一機構對於中國地方債務的判斷卻並非杞人憂天。
審計署即強調,各地舉債融資渠道和方式不一,且多頭舉債、舉債程序不透明,一些地方長期存在債務規模底數不清、償債責任未落實等問題。
據其披露,至2010年底,在36個省級政府中,有7個未出台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規定,8個未明確債務歸口管理部門,14個未建立政府性債務還貸準備金製度,24個未建立風險預警和控制機制。
而此前被媒體解讀為「違約已經開始」的雲南公路開發投資公司債務違約並非個案,審計署數據顯示,全國有4個市級政府和23個縣級政府逾期債務率超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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