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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近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宗訴訟揭開了廉江市開發總公司違規賤賣國有資產的黑幕:該公司價值達500多萬元的多處國有房產被以60多萬元總價賤賣,事先既未經評估,更未公開招標競拍,受賣人除了當地的一名知名商人外,還有該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部分國有房產甚至是在法院查封期間被違規賤賣!該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廉江市國資公司負責人表示,這起事件明顯與國有資產處置的相關規定相悖,稱他們將開班子會研究如何處理此事。
罔顧規定擅自變賣
廉江市開發總公司被指從2003年1月起,先後違規轉讓位於廉江市建設大道18號綜合樓的一樓、二樓三處房產,總面積為657平方米,其中357.18平方米為位於鬧市路段的商舖。轉讓價格總價為60多萬元(二樓轉讓面積299.92平方米,轉讓價12萬元;一樓轉讓面積357.18平方米,轉讓價格51萬元)。而評估公司依法評估的結果顯示:這三處房產總值達500多萬元。
這宗國有房產轉讓事件之所以在當地引起高度的關注,並不僅來自轉讓價格與評估總值的巨大反差,更來自轉讓過程與國有資產處置相關規定的明顯相悖:按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資拍賣、轉讓前應進行資產評估,而這一系列行為顯然沒有事前評估;也未在法定交易機構公開招標拍賣。在相涉的訴訟中,法院調查顯示,該起轉讓並未發現事前評估及公開招標拍賣的任何記錄,房管部門也因此未予以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幾經周折,記者看到了廉江市國有資產公司於2002年對廉江市開發總公司請示轉讓這三起國有房產的批復,上面明確要求:「進行公開競價有償轉讓,資產轉讓費用於繳交職工養老保險金、經濟補償金、工資等。並按有關規定做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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