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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插多起離譜事件
原廉江市開發總公司的一名職工稱,該公司的六間商舖於2003年轉讓時,同一路段橫巷中的更差位置、面積相仿的鋪面,市場成交價達每間25萬~27萬元,但該公司位於鬧市區的六間價值一兩百萬元的商舖卻僅以總價35萬元轉讓。然而,就是這樣一份於2003年1月與葉某簽訂的無效合同,到了2007年7月,開發總公司竟又以一個《復函》的形式,同意繼續履行,「300平方米辦公室僅賣12萬元,每平方米不足400元。而同期該辦公室的實際價值是每平方米4000多元,個中玄機不言而喻!」
按該公司的售房合同顯示,買下房子的包括該公司領導成員之一葉樹多和另一名在當地頗有知名度的葉姓商人。
讓職工覺得更離譜的是,即便是以35萬元低價轉讓出的六間旺鋪,該公司也是於2003年收到10萬元轉讓訂金款後,就再無下文,餘下的25萬元至今無人過問。國有資產就這樣白白流失,旺鋪的受讓人卻佔有了鋪面,每間鋪面月入租金數千元,一收就是8年。
連當地的多名法律工作者也感到詫異,因為在該公司數年前所轉讓的多起國有房產中,居然有兩起是在法院查封期內轉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