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新聞辦14日公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評估報告》稱,中國進一步嚴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保障公民人身權利。
報告說,201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票據詐騙罪等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死刑罪名削減幅度近五分之一。修改後的刑法還對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犯罪適用死刑作了限制性規定。2010年6月,有關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死刑案件的證據審查判斷採用更為嚴格的標準。人民法院堅持死刑二審案件全部開庭審理的制度,保障死刑被告人的上訴權利。
報告說,兩年來,中國切實加強民主法治建設,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預定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目標得到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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