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中國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
14日公佈的評估報告對《行動計劃》總體執行情況,關於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方面的執行情況,關於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方面的執行情況,關於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方面的執行情況,關於人權教育方面的執行情況,以及關於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方面的執行情況分別作了闡述。
上一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