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本以為孽緣告一段落。不料至本月初,事主再次收到疑人要求復合的短訊,事主當時未有理會。但至前日,事主收到疑人電郵,內有事主全裸、半裸照片,內文更附有事主在台同學的電郵地址。隨後,男子以互聯網聊天室與事主聯絡,聲言事主若不與其復合,便會將有關照片電郵至事主友人。事主細察裸照後,相信為今年1月初兩人仍為情侶之時,事主在互聯網視像對話時,應男子要求在視像鏡頭前展示胴體,相信因而遭疑人拍下裸照及片段。
事主見事態嚴重,決定報警求助。治安警接報展開調查,於當日在男子寓所內將其拘捕。警員並在疑人計算機內發現多張事主全裸、半裸照片,當中包括有事主與疑人的合照,同時亦發現事主裸露片段。疑人承認當日在互聯網視像對話所拍,以便留作日後觀賞。(來源:中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