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審批、新開工住房項目,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70%以上;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量不得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70%,是業內熟知的「兩個70%」。
「兩個70%」成為中國保障房用地應保盡保、解決人民群眾住房問題的一大關鍵。國土資源部在加強農用地轉用審批、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規模同時,反覆明確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有關通知,切實保證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不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
統計顯示,報國務院批准建設用地的84個城市在2007至2010年共報批建設用地16.07萬公頃,其中住宅用地5.67萬公頃,占批准用地總面積的35.25%。住宅用地中,「三類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積3.98萬公頃,佔住宅用地的70.29%。
與其說「擠壓」商品房用地,不如說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倒逼」集約節約用地。
「作為房地產調控的重要部門,必須為遏制房價快速上漲,穩定住房價格做出積極貢獻。2011年要加強土地供需雙向調節,調整房地產用地結構,加強房地產用地情況的動態監管。」在部署2011年「雙保工程」時,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強調,為落實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順利落地,國土資源部及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在督促各地落實住房供地計劃同時,必須積極推進供後監管,確保建設任務真正「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