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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遇難者家屬在事故大樓前拉起祭奠條幅。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8日開庭審理上海「11·15」特大火災系列案中的原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高偉忠等5人濫用職權、受賄案。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高偉忠,副主任姚亞明,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理黃佩信及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等26人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終結,決定對高偉忠、姚亞明、黃佩信、董放等26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和行賄罪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