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香港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內地遊客香港購物 半年內可退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21]    我要評論

 相當於「無條件退款」

 《內地赴港團體遊遊客須知》明確規定,內地遊客在港可自由選擇是否購物,旅行社、商舖或導遊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遊客消費,也不得強留遊客在定點店舖內。根據旅遊業議會「入境旅行團(登記店舖)購物退款保障計劃」,遊客如在旅遊業議會登記的店舖內購物後不滿,可於購貨日起計6個月內提出退貨要求,如貨品沒有損壞或因使用而導致損耗,就可獲全數退款。遊客可以憑單據正本和符合退貨要求的貨品聯絡商店辦理退貨。

 「這一條款實際上相當於『無條件退款』,不論遊客購買的貨品是價格虛高或有質量問題,都可申請退款。」上海中青旅出境部負責人周迎風表示,該項規定如果能得到嚴格執行,對內地「零負團費」、超低價旅遊團將有實質性打擊,「這些低價團、零負團僅僅依靠購物賺取利潤,將面臨很大風險。」

 周迎風同時提醒,希望香港方面在執行這項條款時不要設置過多的障礙,比如說,因貨品包裝磨損等小毛病,是否會被拒絕退貨,否則將不利於該項「保障計劃」落實。



上一頁12

      責任編輯:馨瑶
香港旅遊事務署發佈《內地赴港團體遊遊客須知》      [2011-07-19]
內地遊客香港購物 半年內可退      [2011-07-21]
珠海澳門簽合作協議 促食安交流      [2011-07-21]
海外看好港生:刻苦自律誠實      [2011-07-21]
滬媒觀港書展:仍虧損但最文化      [2011-07-21]
港大錄取291名內地新生      [2011-07-20]
港基金管理業務資產增至10萬億      [2011-07-20]
港青少年祭拜倉頡 尋漢字之根      [2011-07-20]
港驗出葛蘭素史克產抗生素藥丸含塑化劑      [2011-07-20]
國務院港澳辦:澳門特區政制運作日臻完善      [201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