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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江
曾收受別墅又退還
記者瞭解到,張春江多次收受宋世存的財物,分別是人民幣32萬元、美元20萬元和價值約283萬元的別墅一套。張則利用其職務便利,為宋世存承攬遼寧省郵電器材公司手機供貨業務和為宋向網通公司的供貨商追要欠款等提供幫助。
有報道稱,該別墅是張春江準備和女友結婚用的。但據記者瞭解,這套別墅購買於2004年,當時張春江並未和該女友走到一起。這套別墅加上裝修、家電的費用價值300餘萬元,後來張春江支付了約48萬元。檢方認定宋世存該筆實際賄賂款達283萬餘元。
2006年初,因有關部門調查張春江的房產問題,張春江為了掩飾,於2006年6月將別墅退還給宋世存。
張春江從好友張銳及其妻子處收受的財物達270餘萬。2004年,張春江幫助張銳妻子的公司北京陽光加信廣告公司成為中國網通公司的品牌宣傳代理商提供了幫助,使得該公司在其後3年時間從網通公司獲取了超過2億元的廣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