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國債達到上限後,政府不能再用發新債來得到資金,也不能為政府的運作支付賬單,政府只能關門,讓公務員回家。歷史上美國政府發生過關門事件。1977∼1980財政年,美國政府共發生6次觸及了國債上限後的關門事件,關門時間從8天到17天不等。1981∼1995財政年,美國政府共發生9次關門事件,關門時間最多為3天。與克林頓執政有關的1996財政年,共發生2次關門事件,關門時間一次為5天,另一次為21天。
每當國債上限的危機來臨之際,美國政府會採取一些非傳統手段以維持政府運作,最後迫使國會讓步,做出提高國債上限的立法規定。比較典型的是1985財政年和1996財政年。1985年9月1日,美國財政部通知國會,國債已經達到了上限,並採取各種緊急措施來滿足政府的現金需求。這些緊急措施有:從政府的聯邦融資銀行獲得資金、推遲拍賣政府的債券、延緩向政府信託基金注入資金。特別是採取措施,讓政府信託基金贖回債券的方式向政府注入資金,使政府獲得現金以維持運作。這些措施的結果迫使國會在11月14日臨時性地提高了國債上限。12月12日,國會在把國債上限從1.82萬億美元提高到2.08萬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