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是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這份文件2日一公佈,即成為輿論的焦點。
如何理解《意見》頒布實施的意義,與以往相比《意見》有哪些「亮點」,怎樣確保《意見》落到實處?針對上述問題,記者3日對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進行了採訪。
深化政務公開:打造「陽光政府」的戰略考量
「近年來,我國頻頻發生影響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不可否認,行政決策不公開、權力運行不透明等是導致這些事件的重要因素。這個文件選擇這個時候頒布,是對解決現實問題的一個回應。」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
黨的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我國政務公開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全方位推進。但是,與人民群眾日益高漲的期待相比,政務公開工作還存在不少差距。
今年以來,在中央部門公開「三公」經費、紅十字會「郭美美」事件、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溫州「7·23」動車相撞事故、故宮瓷器損壞事故等一系列熱點事件中,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的質疑和批評不絕於耳。
「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佈事件進展、政府舉措、公眾防範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意見》中的這一表述,十分引人關注。
「重大事件發生後,一些政府部門總習慣於遮遮掩掩,這份文件的針對性和指向性很明確。同時,以兩辦名義發佈文件,也體現了中央打造『陽光政府』的持續決心和戰略考量。」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說。
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1998年和2000年,中辦、國辦先後聯合發出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關於在全國鄉鎮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2005年3月,中辦、國辦又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施行。
據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此次印發的《意見》是2005年《意見》的深化和延續,對實踐中創造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進行了系統的總結、歸納和規範。
「把『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寫入文件,明確政務公開的方式、手段、程序、流程,強調重大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必須公開,這些既是文件的『亮點』,也是政務公開深化的必然要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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