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7月6日,當李昌奎案引發嘩然之際,雲南省高院副院長田成有堅定地回應公眾質疑,「殺人償命的陳舊觀念要改改了,這個案子10年後肯定是一個標桿。」可不到1個月時間,因為獲得雲南省高院再審,這起被公眾比喻為「賽家鑫」的案件,卻以另一種「標桿」的形式出現。
7月下旬,記者在報道了李昌奎案諸多內幕之後,陸續接到幾位讀者的電話。他們反映,自己的親人被殺,當地高院卻判處兇手死緩。堅定要求「殺人償命」的家屬無法接受兇手幾乎免死的判罰,在聽到雲南省高院再審李昌奎案的消息後,紛紛向媒體求助,要求翻案再審。李昌奎案,儼然成為這股「死緩翻案風」的「標桿」。
事實上,公眾從沒停止過對於李昌奎案再審的討論,某門戶網站就曾以「李昌奎案再審是更大的惡?」作為網絡話題熱議。這場前所未有的「死緩翻案風」,也讓中國的法律學者、司法工作者、律師乃至身陷其中的受害者家屬都陷入深深的糾結與思考之中。
「如果藥家鑫都不死,那中國法律已死……如果李昌奎都不死,那中國法律已死……」採訪藥家鑫案、李昌奎案一路走來,受害者家屬這樣的語式表達可說是耳熟能詳。
自李昌奎案引起普遍關注後,網絡爆出雲南昭通男子賽銳27刀砍死女友卻判死緩的帖子,受害者家屬表達對雲南省高院判罰的不滿。7月24日,記者再次接到電話,這一次名字變成了桂林人梁勇2006年11月23日,他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的妻子成女士,並肢解、水煮妻子的屍體,在一審判死之後,2010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梁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發指罪行
殺妻後肢解屍體並水煮
這起命案曾在桂林引起極大轟動,當地報紙長篇累牘地報道。與李昌奎案、賽銳案驚人地相似,對於案發經過,桂林中院與廣西高院的敘述基本一致。兇手梁勇1955年出生,成女士則出生於1971年,兩人均是桂林人士。1995年,梁勇與前妻離婚,並於1998年認識了成女士,兩人於次年結婚。
2001年,梁勇夫妻共同註冊了一家防水保溫技術有限公司,註冊資本200萬元,兩人各佔50%的股份。2003年2月,夫妻得一兒子,為照顧他,成女士的母親江某與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間產生了矛盾,加之梁勇懷疑成女士有外遇,2006年2月,兩人分居。同年6月,成女士曾提出與梁勇離婚,但因梁勇不同意,法院駁回請求。可事實上,雙方積怨彌深,已勢同水火。
2006年11月21日下午,夫妻倆先後回到公司辦公室。下午6時,兩人再次發生爭吵。不堪辱罵的梁勇頓起殺機,下到一樓地下室倉庫拿了一把鐵錘回到辦公室,隨後朝妻子頭部連續猛擊,致其當場死亡。
為毀屍滅跡,梁勇回家拿來菜刀,在辦公室將成某的屍體肢解,當晚用車將屍塊運回住所。第二天上午,梁勇在衛生間內再次對屍塊進行肢解,接著用高壓鍋煮爛部分屍塊,並丟棄到衛生間的下水道。
當天下午2時,因為下水道堵塞,屍塊被周圍群眾發現。梁勇察覺罪行敗露,即離家出走。下午4時,公安機關在桂林市區輔星路段將正在駕駛機動車的梁勇抓獲歸案。事後法醫報告和照片證實,警方從下水道和化糞池內打撈出的屍塊共計170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