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8月5日,「7.23」動車事故救援善後總指揮部出台「7.23」事故受傷旅客賠償救助方案。該方案按照依法、據實、就高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等法律法規制定。
根據該方案,受傷旅客賠償處理標準根據旅客受傷情況或傷殘等級鑒定結果,以浙江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等作為計算依據,對照相應的賠償項目進行賠付。
對在事故中未造成傷殘等級的受傷旅客,按照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經分項核對計算後賠付。其中傷勢危重受傷旅客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護理、伙食補助、食宿等,可視救治需要增加相應費用。
對在事故中造成一級至十級傷殘等級的受傷旅客,按照傷殘等級對應標準賠付,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