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廣東省信宜市人民法院5日對信宜紫金礦業尾礦庫潰壩特大事故系列刑事案進行一審宣判,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等罪名分別對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等十多名高管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到六年不等。
2010年9月21日,因颱風「凡亞比」引發強降雨導致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所屬銀巖錫礦高旗嶺尾礦庫發生潰壩事故。信宜市錢排鎮達垌、雙合兩村死亡22人,房屋、道路、橋樑、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多處被毀,財物損失重大。
事故發生後,廣東省委、省政府成立專家調查組,對潰壩原因進行調查分析認為,超設計標準強降雨是該起潰壩事故發生的誘因,排水井施工過程中擅自抬高進水口標高、礦山企業尾礦庫運行管理不規範,是導致洪水漫頂、尾礦庫潰壩的直接原因。尾礦庫設計方面也存在不盡合理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