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回應,自治區領導批示「督辦」
8月4日,在賀蘭縣公安局,負責打傳的經偵支隊闞隊長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闞隊長介紹,賀蘭主要有幾伙傳銷人員,其中一夥傳銷人員聚集在縣城四環路以內,主要是在太陽城裡。這裡大多是河南籍人員,拉親戚、朋友、同學入伙購買虛擬產品。每份3800元,一般購買10份是33500元,占涉嫌傳銷總人數的90%左右。另一夥人員聚集在習崗鎮沙渠村的塞上名居小區,以20多歲的年輕人為主,通過網絡從全國各地騙網友來賀蘭,在網上營銷虛擬化妝品,每份2900元,占涉嫌傳銷總人數的6%左右。還有就是在安鑫花園發現的傳銷「太陽神多補鈣」保健品,每股1600元,占涉嫌傳銷總人數的4%左右。
「我們當地政府是嚴格打擊傳銷的,縣委、縣政府也很重視,還成立了主管縣長為組長,綜治、工商、公安、街道辦等23個部門為成員的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闞隊長說。
大河報和《新消息報》的連續報道引起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領導的重視。8月5日,記者獲悉,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蘇德良批示由自治區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派人督辦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