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賣家一般黑
孫威告訴記者,本案涉及的公民個人信息的種類有座機和手機通話記錄、短信清單、手機定位信息、機主信息、戶籍信息、銀行賬戶信息、車輛檔案信息、房產登記信息等,種類十分繁雜。
如此多的信息是誰在「消費」?
據介紹,涉案的部分信息主要用於婚姻調查、債務糾紛、商業信譽調查、個人背景調查等。「我國目前正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大量民間糾紛沒有得到快速、合理的解決,促使部分權利受侵害者轉向私立救濟,刺激了非法調查行業的發展。」孫威說。
除用於民事維權外,也有部分信息也被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例如用於不正當商業競爭,打擊報復舉報人,詐騙,敲詐勒索,甚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行為。
2008年9月21日,北京導遊安毅為報復前妻新結識的男友,將其殺害在家中。事後警方發現,安毅與被害人並不相識,是他僱用的「私家偵探」從電信公司「內鬼」那裡得到被害人的住址信息,「私家偵探」再將信息出售給安毅,一幕慘劇由此發生。
有了如此強烈的「市場需求」,在利益的驅使下,許多人加入到倒賣個人信息的隊伍中,成為個人信息洩露最重要的推手。
據此案第一被告劉紅波供述,在她倒賣的信息中,一般手機機主信息以每條30元的價格買入,然後以50元到80元不等的價格賣出,話單的買入價約200元到400元,但經她一倒手就能賣到300元到500元。
劉紅波的生意幾乎全在網上進行。網名叫「騎驢裸奔」的她,活躍於十多個公民個人信息交易QQ群裡,一邊向他人購買機主、通話清單、車輛檔案、戶籍等信息,一邊積極尋找買家,轉賣牟利,為此,她還專門自建了兩個QQ群,用於推銷。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電子郵件、即時通訊技術與群組聊天的大規模運用,使獲取、存儲、傳送公民個人信息的成本大為降低,刺激了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平民化、經常化和產業化。」孫威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