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巴基斯坦新聞報》8月8日刊載題為「中國成為行之有效的槍支管理法典範」文章,作者薩比爾·沙赫,由顏榕翻譯,內容如下:
當卡拉奇的「去武器化」呼聲時刻都在高漲,且獲得公眾支持時,巴基斯坦的掌權者們或許可以從有著極為嚴厲槍支管理法的中國獲得一些靈感。
1966年,一個中國小孩拿起步槍射擊麻雀時,子彈意外飛到坐落於天安門廣場上的人民大會堂的玻璃上。正是這一偶然事件讓中國全面禁槍。截至今天,中國仍禁止普通百姓擁有槍支。儘管這個擁有全世界最多人口的國家仍在全力打擊涉槍犯罪,但與全球最發達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相比,涉槍犯罪在中國極為少見。
在中國,僅有司法執行機構和負責保衛敏感軍事設施、存儲設施、科研院所、武器庫以及關鍵金融機構的軍事和准軍事人員允許配槍。不過,由普通公民構成的非個人實體允許配槍以從事狩獵和其他體育運動。在中國僅持有一把槍可判3年有期徒刑,持槍犯罪常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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