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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壽 14年前,還未離婚、還是在任局長的他,留一封辭職信,拋下老母、髮妻、兒子及老家的一切,於1997年6月18日和小劉私奔到廈門。誰知隨之而來的挫折與痛苦,都超乎他的想像。
1997年剛到人生地不熟的廈門,李福壽隱姓埋名,與老家的一切完全斷絕。由於當時未離婚,李福壽在廈門找工作屢屢碰壁,生活非常窘迫,常常有上頓沒下頓。最開始廈門一家國有企業看重他的才能錄用了他,那時單位提供午餐,飯可以隨便吃,但菜只有一份,李福壽每天就吃點飯,把菜留著,再打點飯回家,給小劉吃。
由於身份不明,婚姻沒理清,沒法在國企待著,李福壽很快辭職。1998年他到泉州石獅一家報社當了一年記者。還是因為婚姻,他後來離開又到廈門一家報社工作。直到1999年5月底,李福壽正式離婚並與小劉取得結婚證。隨後,他曾經工作過的那家大型國企接納了他,並通過「人才引進」把他調入廈門。從這以後,他們的生活逐步穩定下來。
談出書
向社會向親人懺悔
「我把良心放在公眾面前進行拷問。」李福壽說,寫「私奔日記」並出版,是深入分析自己怎麼會走上這條路,給這個事件一個真實的面貌。對自己是一種懺悔,這種懺悔融入自己的生活、生命中,是向社會、向親人懺悔;對社會,則是給大家提供一個思考的樣本。
2000年他就在某雜誌曾發表過部分章節,並在網上廣為流傳。由於當時親人不能接受,於是他按下出書念頭。「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自己做出來,我不能再次傷害到其他人尤其是我的親人。」2010年,李福壽覺得私奔是自己經歷的最出格的人生一大錯事,同時也是人生珍貴的財富,不出書很可惜,於是在和家人商量後獲得理解,就寫了這本「私奔日記」。
李福壽說,自己有記日記的習慣,「私奔日記」是1997年私奔後到1999年5月底釐清婚姻問題之間的尷尬生活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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