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河南省獲嘉縣9日公開審理第二批「瘦肉精」案,韓文斌等7名被告人以「非法經營罪」分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並分別處以罰金。
今年3月15日,媒體報道了河南省某家食品企業把含有「瘦肉精」的豬肉加工成肉製品流入消費市場。其中,含有「瘦肉精」的生豬部分來自獲嘉縣養殖場。隨後,獲嘉縣相關部門對轄區養殖場進行檢查,發現多個養殖場涉嫌使用「瘦肉精」,警方先後將韓文斌、張建國、馮滿成、張俊森、史國營、張玉軍、程保成7名「瘦肉精」經營人員控制。
經查,被告人韓文斌等人分別從2009年至2011年2月購買「瘦肉精」原粉,經過澱粉稀釋後,以每包110元至140元的價格賣給生豬養殖戶,導致含有「瘦肉精」的生豬流向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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