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司主管部門向布拉瑟表示要正式聘用他。由於布拉瑟的婚禮定於2009年12月在中國舉行,於是公司把聘用日定在2010年2月1日,當天即與布拉瑟簽訂勞動合同。沒想到,一個月後情況突變。公司人事主管通知布拉瑟說,公司有安全顧慮,他的婚姻背景令他受到「被中國情報部門發展」的特殊威脅,可能會導致公司機密洩露到中國。在沒有具體證據、也未進行具體安全審查的情況下,布拉瑟於2010年7月被解雇。
憤怒的布拉瑟向地方勞動法院提出訴訟,狀告原公司違反勞動法。今年6月22日,法院駁回布拉瑟的訴訟,理由是軍火公司的決定不違反勞動法,並且「對於機密洩露的擔憂是可以理解的」。布拉瑟不服判決,繼續上訴。他的律師米謝埃爾也認為,廠方的做法完全無法理解。辭退損害了布拉瑟的多項基本權利。如果要求配偶具有特定國籍,這就違背了對婚姻的保護。米謝埃爾認為,籠統地懷疑中國人及其配偶的做法侵犯了人的尊嚴。
石荷州州勞動法院上周對此案進行二審,推翻了一審判決。法官認為,解雇布拉瑟的公司違法,這一行為不道德。僱主早就知道兩人的愛情關係,解雇超出了「倫理底線」。其次,僱主還損害了基本法中規定的公民婚姻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