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廣網報道,雲南李昌奎案的案情和審判過程倍受媒體和公眾關注。從8月22日上午8點30分開始,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昭通對該案進行再審。晚上9點20分左右,雲南省高院再審判處李昌奎死刑。
2009年5月16日,雲南巧家縣村民李昌奎姦殺19歲少女王家飛後摔死其3歲的弟弟王家紅,他於2010年被一審判處死刑。2011年3月4日雲南省高法終審判處李昌奎死緩。
2011年7月1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李昌奎」案。雲南高院認為再審理由是: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廷禮、陳禮金(被害人父母)不服,向雲南高院提出申訴。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向雲南高院提出檢察建議,認為對原審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輕,應當予以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