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財新網報道,李昌奎故意殺人再審一案8月22日上午開庭審理。庭審由雲南省高院的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主持,在昭通市中級法院進行。
庭審從上午8點半持續到下午1點半,法官宣佈下午4點半繼續開庭。庭審中,李昌奎的辯護律師提出:李案二審期間,李昌奎曾舉報犯罪線索,該線索一旦查實,應屬重大立功表現,按照法律應予減輕或免除處罰,但該線索在二審中並未引起重視。
2009年5月16日,雲南省巧家縣茂租鄉鸚哥村村民李昌奎,將同村19歲女子擊昏後強姦,後將該女和三歲的弟弟一同殺害。2010年7月15日,李昌奎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被昭通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判處死刑。今年3月4日,雲南省高院二審改判李昌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雲南高院在終審判決書中稱: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量刑過重。李昌奎在犯案後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好、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損失,遂做出上述改判。
這一改判引起掀起軒然大波。受害者家屬向雲南省高院提起申訴,提請再審程序,要求重新判處李昌奎死刑立即執行。輿論也對此改判提出很多質疑。呼嘯而來的輿論風暴中,雲南省高院啟動了再審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