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毛旭東的指控
涉嫌貪污
在閆永喜涉嫌貪污的指控中,他夥同李昕、毛旭東、閆永成等人,從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先後3次虛構拆遷補償事實,偽造拆遷補償協議等合同,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580余萬元,其中一筆74萬是以毛旭東母親的名義騙取,另外一筆256萬元是以毛旭東任法人代表的北京定都園林綠化有限公司名義騙取。
涉嫌受賄
閆永喜於2006年10月至11月,為毛旭東購買了北京偉創嘉業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價值60萬元的住房一套,僅支付了20萬元。後毛旭東將該房轉賣,獲利數十萬。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毛旭東任法定代表人的定都園林綠化公司與北京三利基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虛假合同,以買賣藏獒、園林綠化施工為名,收受北京三利基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給予的500萬元。涉嫌挪用公款。
2006年4月,閆永喜決定以永定鎮政府的名義,將公款3000萬元供毛旭東任法人代表的北京定都貿易有限公司經營使用。該公司將其中的1400萬元用於增加註冊資本。案發前已全部歸還。 |